受理范围:
1、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选择“美国代传递”免面试产品(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):
①申请人持有有效的美国签证或上一张美国签证过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(签证须在中国大陆签发),此次申请签证类型与上次相同,有过期的美国签证页在护照上(如护照为因公护照,需包含清晰的出入境三个章),您之前获得签证时的年龄必须在14岁(含)以上,且必须采集过十指指纹,距离上一次美领馆行政审核(签证页上有“clearance received”注释)未超过12个月,同时最近一次未被美领馆拒签过。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;
②14周岁以下儿童和80周岁(含)以上的申请人,如从未被拒签过,可申请该签证; 14周岁以下儿童,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需申请同一类型的签证并需要前往领馆面谈,请办理需面试的签证类型,儿童材料由父母带去领馆同时递交,儿童无需前往领馆面试(满13周岁建议面试,领馆可能会临时抽查要求面试);
2、中国大陆因私护照;